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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0條

人力發展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人口及移民相關政策之研擬及協調推動。 二、人口與人力供需推估相關議題之研究及分析。 三、人才培育與訓練相關政策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四、勞動市場與人力資源運用政策之研析、審議及協調推動。 五、國際人力資源與人才引進及留用相關政策及法規之研析、擬定、審議及協調推動。 六、老年經濟安全制度與相關社會保障政策之研究及分析。 七、其他有關人力資源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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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