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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6條

投資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有關投資招商策略之研析、投資法規之研擬、投資資料之統計。 二、園區有關科學事業投資案件之諮詢、解答、審查及招商。 三、園區有關科學事業投資業務重要措施之研議、協調及聯繫。 四、科學技術研究創新及發展之推動。 五、科學技術人才訓練與人力資源之獲得及調節。 六、園區育成事業之協助、學術研究發展機構進駐園區之吸引及產學合作平臺之建構。 七、園區對外宣導、形象推廣、宣傳資料、紀念品、空拍及簡訊之規劃及執行。 八、園區國際合作、國內外禮賓接待及與駐外相關單位之協調聯繫。 九、其他有關投資引進、產學研發及業務推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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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