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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第11條

管理局得輔導園區用戶設置用水回收系統及儲電、節能之裝備。 管理局對用水回收及節能具實績成效之園區用戶得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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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