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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第4條

本中心應定期辦理公有財產檢查,運動部並得視需要辦理不定期檢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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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