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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展覽教育及公共服務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常設展與特展主題之策劃及設置。 二、教育推廣與公共服務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三、館際交流與公關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四、鐵道相關刊物及出版品之編印。 五、志工招募、導覽培訓、教育訓練與管理之規劃及執行。 六、其他有關展覽教育及公共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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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