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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第32條

本署收到支用機關繳還逾期不須支付之國庫支票及換發國庫支票申請書,經查核無誤,換發以「國庫存款戶」為受款人之國庫支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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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