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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第9條

未經簽發之空白國庫支票,應隨時點查,如有喪失,應即查明真相,除因不可抗力外,應查究責任,對失職人員按情節輕重議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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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