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
› 第7條
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 第7條
國民住宅地區之實質開發計畫,應包括左列內容,並以書圖表明之: 一、開發地區範圍及其土地使用分區、用地編定狀況。 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數。 三、公共設施、商業設施、公用事業設施及服務設施計畫。 四、道路系統計畫。 五、建築計畫。 六、外部空間計畫。 七、住宅型式、面積及戶數。 八、社區管理維護計畫。 前項開發地區為分期分區發展者,應標明其順序。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6條
看 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 全文
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