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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辦法 第3條

總統提名咨文送達國民大會後,議長應印送全體代表,並提報大會交付審查委員會審查。 前項之審查,應於提名咨文印送全體代表十天之後舉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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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