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 第6條

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第6條

學生健康檢查結果,檢查人員應予登記於健康檢查紀錄卡內,並予簽章。 前項健康檢查紀錄卡格式由教育部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