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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第7條

學校應於檢查後一個月內將學生健康檢查結果書面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 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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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