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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280條

關於易刑處分,依本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科刑評議之表決方式決之。 關於前項易刑處分之標準歧異,而未達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之過半數意見者,得以本法第八十三條第四項所定方式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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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