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 第340條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40條
司法院認有必要而延長或縮短成效評估期間者,應指明延長或縮短之期間。 司法院於成效評估委員會提出總結報告後,認有再次進行總體性評估之必要者,亦得另行進行制度成效評估。 前二項事項之審酌,宜考量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實施情形、年度或總結報告之建議事項及對建議之處理對應情形,妥適為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339條
看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全文
第34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