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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第4條

第 一 章 總則
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及初設戶籍登記,應配賦統一編號。原無配賦者或統一編號為九碼者,亦同。 恢復戶籍、撤銷出生登記後再次設籍、撤銷或廢止初設戶籍登記後再經核准定居、回復國籍或撤銷國籍之喪失者,應沿用原配賦之統一編號。但再次設籍、再經核准定居時與原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身分不同,或統一編號與他人重複、錯誤者,不在此限。 原有戶籍之旅外國人無統一編號或統一編號為九碼者,其申請配賦統一編號,由出國前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配賦。但同時恢復戶籍者,由受理地戶政事務所配賦統一編號。 戶政事務所辦理設立或分立新戶,應核發戶口名簿,並配賦戶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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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1條本辦法依戶籍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訂定之。第2條本辦法所稱相片影像檔,指申請國民身分證繳交之數位或紙本相片,而儲存於電磁紀錄物或其他類似媒體…第3條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以下簡稱統一編號)由文字碼及數字碼組成,共計十碼,一人配賦一號。前項編號…第5條戶政事務所依序配賦統一編號或戶號,有錯誤、重複或特殊情事者,由戶籍地或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更…第6條統一編號有錯誤或重複之情事,經戶政事務所查明屬實者,應即通知當事人更正或變更;須重新配賦新號…第6-1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變更統一編號:一、經通緝或羈押。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第7條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所使用之文字,遇有缺字,應以人工方式填寫,字體為黑色。前項戶口名簿並加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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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