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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5條

本所視情形許可,得附設診所、藥圃、製藥廠,其組織規程均另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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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