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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5條

研究典藏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文物、藏品與數位資源之徵集、入藏、研究、修護及應用。 二、典藏庫與修復空間之規劃、維護及管理。 三、展示內容與設備之策劃、設置、維護及管理。 四、臺灣原住民族、南島語族與世界其他原住民族學術研究及交流之規劃。 五、出版品規劃、編印及出版。 六、其他有關研究典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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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