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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6條

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園區環境管理及安全維護。 二、本處施政計畫及重要會議決議事項之追蹤、管制及考核。 三、秘書、總務、資訊、研考及法制。 四、其他有關行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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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