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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第2條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以下簡稱校務基金)屬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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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