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立臺灣圖書館組織法
› 第2條
國立臺灣圖書館組織法 第2條
本館掌理下列事項: 一、圖書資訊之選擇採訪、分類編目及交換贈送。 二、圖書資訊之閱覽流通、視聽教育、親子共學及視障服務。 三、圖書資訊之參考諮詢、特藏閱覽、典藏維護及微縮服務。 四、社教、藝文活動之辦理與臺灣學資料之研究、推廣及系統規劃建置。 五、陽明山中山樓之規劃、維護及營運管理。 六、其他有關圖書資訊及臺灣學資料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國立臺灣圖書館組織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