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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 第5條

圖像借用期限以三個月為限,自交付時起算,使用完畢應返還予本中心。如需延長借用期間,應重新申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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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