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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第4條

設計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藝產業研發設計發展之規劃及輔導。 二、工藝技術創意設計人才培育。 三、工藝創意設計及加值應用。 四、工藝產業創新育成。 五、異業結盟合作開發。 六、其他有關設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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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