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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文學館處務規程 第7條

公共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共服務之規劃研究、公共關係經營、館際交流及相關人才培育。 二、品牌行銷、商品開發及管理。 三、文學獎辦理及創作環境優化。 四、志工服務管理。 五、其他有關公共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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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