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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文學館辦事細則 第7條

公共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民眾諮詢及服務。 二、媒體、公關及對外募款。 三、企劃行銷及各項宣傳。 四、票務、商品開發及委外業務。 五、志工之招募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公共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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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