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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7條

典藏近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藏品管理、維護、應用及保存修復相關制度之擬訂。 二、藏品之蒐藏、管理、維護、應用、活化及推廣之執行。 三、藏品之修復、科學檢測及相關研究之推動。 四、當代社會議題文物徵集及地方文物保存諮詢服務。 五、典藏庫與修復空間之規劃、維護及管理。 六、典藏之館校合作、國際交流及人才培育。 七、其他有關典藏近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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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