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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展覽及會議室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數額如下: 一、表演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如附表一) 二、展覽場地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如附表二) 三、會議室設施維護規費收費基準。(如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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