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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編制內車輛登記領用車照辦法 第13條

軍車之行車執照號碼,每三年由陸軍司令部清校,呈報國防部核定後,換發行車執照。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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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