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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第61條

地圖存量管制,分左列兩種: 一、補給管制-係指申請獲得及計畫需求,由情報部門負責。 二、儲存管制-係指各級領存保管轉發等之地圖管制,由補給部門負責。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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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