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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圖補給管理辦法 第78條

海圖之版權屬於海軍總部,任何公私機構非經同意,不得翻印及發售。國 內外商、漁業及民間需求之普通航海用圖應由海軍海洋測量局委託合格之 民間單位代售或刊印,其價格由海軍海洋測量局建議海軍總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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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