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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
› 第7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 第7條
第二條
人員住院伙食費由病患自行負擔。惟就養榮民於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住院時,其伙食費差額由輔導會補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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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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