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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生活指導管理辦法 第9條

各就養機構應經常舉辦各種文康及輔教活動,以充實精神生活,調劑身心、增進健康。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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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