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勞務中心組織規程 › 第1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勞務中心組織規程 第1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從事技術勞務工作,特設臺北勞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四級機構,並受本會指揮監督。
AI 白話解釋
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勞務中心組織規程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