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社福與年金 › 國軍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

國軍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

一句話看懂
國軍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規範國軍實施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之相關事項,旨在藉教育宣導強化國軍官兵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之意識,預防及杜絕國軍人員涉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行為。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7-05-17・共 9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三條第二項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本辦法之目的在加強教育宣導,建立正確性觀念,防制、消弭以兒童及少 年為性交易對象。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本辦法教育宣導之對象為國家全體官、士、兵、學生及聘僱人員。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國防部負責轉達中央主管機關有關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各項教育宣導資 訊,策劃配合措施及法規訂定。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負責兒童及少 年性交易防制教育計畫之執行、督導與考核。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6 條
各級部隊長負責所屬單位有關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之推行,並 使每位官兵充分明瞭宣導之內容。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7 條
本辦法宣導內容如左: 一、正確性心理之建立。 二、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 三、錯誤性觀念之矯正。 四、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 五、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之遭遇。 六、其他有關兒童或少年性交易防制事項。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內容由政戰部門負責宣導,其餘各款內容由軍醫部門 負責。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8 條
軍法部門應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內容納入年度軍法教育中宣 導。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9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國軍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國軍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延伸

所有法律社福與年金類法規本屆立法成果RSS 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