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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預備學校國中部高中部學生入學辦法 第8條

預校國中部畢業之軍費生,經考選合格者,應進入預校高中部就讀;其考選規定由預校擬訂,報請國防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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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