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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法律專業人員處理偵查案件事務辦法 第6條

法律專業人員處理偵查案件事務,得協調轄區憲兵隊或司法警察機關協助。 服役機關應配合法律專業人員處理偵查案件事務,提供相關資料及必要協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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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