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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2條

民間機構依委託經營契約所取得之權利,除經主管機關同意外,不得轉讓、出租、處分或設定負擔。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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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