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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及國內電報交換業務辦法 第43條

記帳用戶於收到電信局每月結帳單後,應於繳費期限內,向電信局指定之 繳費處所繳付,如逾期不繳付,電信局即暫停其記帳,改用現金拍發電報 ,俟付清後,再行恢復記帳拍發電報。記帳用戶如逾期繳費而遭暫停記帳 達三次者,電信局得註銷其記帳權利,並將預存保證金結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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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