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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及國內電報交換業務辦法 第8條

電報交換專線或國內電報電路,概由電信局供租及維護,用戶不得自行架 設或自備線路使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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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