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實施辦法 › 第11條

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實施辦法 第11條

經追查發現品質系統規定項目不符合認可登錄標準時,廠商應於一個月之 內完成改善,屆期再追查一次,如仍未改善,廢止其認可登錄。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實施辦法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