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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機場港口檢查協調中心設置辦法 第6條

機場、港口檢查協調中心遇有發生重大事故各單位代表未能解決時,由中 心主任通知其服務單位主管會商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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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