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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經營管理許可收費回饋金繳交運用辦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文件後,得邀集專家學者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必要時得至現場勘查。許可之廢止,亦同。 前項現場勘查得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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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