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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進口包裹代驗投遞辦法 第18條

對於處理國際進口包裹之其他事項,未經明定於本辦法者,其屬於郵政事 物者仍按郵章處理之,其屬於海關事務者,按關稅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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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