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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進口包裹代驗投遞辦法 第6條

包裹拆驗時,如發現其內容與報關單所列不符或有損壞者,應由負責查驗 之關員逐項填明於相關報關單內,並由關郵雙方人員在查驗證明單上會同 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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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