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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進口包裹代驗投遞辦法 第5條

海關人員查驗包裹,應在郵局提供並經海關核可之地點為之。查驗時包裹 之搬移、拆包或開箱暨恢復原狀等事項,由郵局派員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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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