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 第8條

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第8條

以同樣建築改良物為重新建築所須費用之求得,應按實際需要情形,以淨計法或立方尺法或平方尺法計算之。 前項淨計法,僅適用於都市建築改良物估價。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