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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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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條例 第53條
第 五 章 徵收之撤銷及廢止
前五條規定,於土地改良物撤銷或廢止徵收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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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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