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 › 第14條

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九日修正第七條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修正第十三條附表,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