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 › 第8條

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 第8條

依法應補償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之地價補償費,由耕地承租人領取;承租人有二人以上時,由承租人會同領取。 原承租人死亡者,由繼承人共同領取。但現耕繼承人如能證明耕地承租權分歸其繼承時,則由現耕繼承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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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