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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辦法 第7條

第三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資格申請檢覈,應繳驗考試及格證書及縣 (市) 以上地政機關出具之任職年資證明。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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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