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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規則 第93條

土地總登記後,土地所有權移轉、分割、合併、增減或消滅時,應為變更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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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