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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評估調查人員:依本辦法向中央主管機關完成登記之專業人員。 二、合格證書:指中央主管機關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專業訓練合格者所核發之證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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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